土地改革方案基调不变 坚持土地征收与市场化
土地制度改革有了新进展。
6月24日,在浙江召开的“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座谈会”上传出消息,由国土部牵头制定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城镇化工作已经初步形成七个方面27条政策建议,包括土地用途管制、土地整治、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产权制度等重点领域。
“国土部早在年初就成立了土地制度改革研究小组,专门调研相关方案。”6月27日,国土部信息中心一位研究员向《华夏时报》记者证实,国土部副部长王世元就是负责此次土改稿的牵头人。
新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座谈会上指出,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征收、土地有偿使用等三大核心制度应当继续坚持,在改革中逐步完善。业内人士据此认为,土地改革中的市场化方向不会改变。
坚持原有制度框架
在上述会上姜大明强调,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以支撑和保障新型城镇化发展为目标,完善土地公有制,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不断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政策体系。
在上述27条改革政策建议中,城镇化土地问题成为重中之重。王世元称,改革建议着眼于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与土地制度改革目标相融合,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在坚持基本制度框架下的完善和成熟;二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的规范和提升;三是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中的探索和创新。
6月28日,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告诉本报记者,土地改革需要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吃饭与建设的关系;二是土地改革涉及众多的农民利益,没有农村的现代化,被城镇化也是不现实的。
从土地的性质上来说,我国的土地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集体土地现阶段还不能参与交易。朱中一表示,这些问题国家采取的是试点方式逐步寻求解决方法,有的地方在搞土地的增减挂钩试点,有的地方试点的是地票制,有的地方允许宅基地流转,总之情况比较复杂,问题还比较多。
国土部对土地改革非常重视。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土部在去年就抽调精干力量,围绕促进和保障城镇化健康发展,谋划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出政策建议。
邹晓云表示,要建立新型城镇化,要在城镇化过程中协调好土地利益的关系,尤其需要提高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这些政策建议提到的都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方面,但具体怎么实施还需出台细化措施。”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表示。
卖地财政困局难解
“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这也导致土地改革举步维艰。”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院长周建春指出,不少地方都以土地出让收入来偿债,土地收入成了地方债的救命稻草。
周建春认为,土地出让收入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功不可没。据他介绍,最近几年,土地出让收入占到了全国财政收入的1/4-1/3,甚至很多地方土地出让收入能占到地方财政的一半以上。
卖地成为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尤其是今年以来,部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大增,不得不多卖地,今年上半年地方政府依然掀起了一轮卖地高潮,各地“地王”频出。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6月27日代表国务院作关于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承认,部分地方债务增长较快,有的地方过度依赖土地收入,借新债还旧债。
刘家义透露,在审计的省会城市中有一半负债率超过100%,最高达到189%。与此同时,土地出让收入增幅在下降,部分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越来越不能满足偿债需求。
偿债压力成为地方挥之不去的阴影。邹晓云认为,虽然土地财政成了地方债的救命稻草,但也加大了地方债危机爆发的风险。
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与日俱增,巨大的地方债务仅利息就越来越难以承受。
最近十余年来,土地财政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从数年前的千亿元级滚到了如今的3万亿元级左右。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一大半的债务要靠土地财政来偿还,这显然给中国经济带来了一系列不利影响,比如当前居高不下的房价。
但在土地有偿使用上,同地不同价,导致农民的收益减少矛盾增多。陈国强认为,近年来中央屡次出手调控楼市,抑制房价上涨,而地方却出台“救市”政策加以干涉,导致整个楼市调控效果并不理想。